合同和保險法
課程編號:10110165
學分:3.00
課程描述
10-110-165合同和保險法...探索合同形成,違反合同,辯護,合同,托勒證據規則,欺詐雕像和保修。審查包括保險利益,保險公司捍衛,亞副作用和惡意索賠的義務的保險法。(副學位先決條件:10-110-101,具有“ C”或更好的律師助理/法律倫理)
課程通常提供
當然長度
課程能力
- 區分根據統一商業法規形成的合同的普通法和合同
- 確定有效合同的要素
- 區分不同的合同分類
- 研究與普通法合同形成有關的問題
- 確定根據欺詐法規必須書麵書麵的合同類型
- 檢查與合同績效和履行有關的問題
- 區分當事方可用的公平和法律補救措施
- 製定起草合同的框架
- 檢查保險的基本原則和風險的性質
- 確定威斯康星州保險專員的職責和權力
- 審查保險公司捍衛,次要問題和惡意主張的義務